明朝太子少保朱衡简介:任期内给河道运输带来了很多便利-趣历史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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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明朝(1368年―1644年 ),中国历史上的朝代,明太祖朱元璋建立。初期建都南京,明成祖时期迁都北京。传十六帝,共计276年。明朝时期君主专制空前加强,多民族国家也进一步统一和巩固。明初废丞相、设立厂卫特务机构,加强了专制主义中央集权,但同时也为中后期宦官专政埋下伏笔。明朝时期农民反封建斗争也进入了一个新阶段。那么下面趣历史小编就为大家带来关于朱衡的详细介绍,一起来看看吧!

  朱衡(1512—1584),字士南,万安人。嘉靖十一年进士。历知尤溪、婺源,有治声。迁刑部主事,历郎中。出为福建提学副使,累官山东布政使。嘉靖三十九年,进右副都御史巡抚其地。 嘉靖四十四年,进南京刑部尚书。隆庆元年,加太子少保。隆庆六年,诏朱衡兼任左副都御史,经理河道。在盛应期罢后三十年,他循新河遗迹完成了新河的开通工程,给河道运输带来了很多便利。卒年七十三。子维京,自有传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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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人物简介

  朱衡(1512-1584),字士南,又字惟平,号镇山,江西万安县人。嘉靖十一年(1532)进士,历知县、刑部主事、福建提学副使、山东布政使、山东巡抚、吏部侍郎,所至皆有成绩。嘉靖四十四年进为南京刑部尚书。同年秋天,改工部尚书兼右副都御史,总理河道。朱衡主张开新河,身体力行,亲督河工。隆庆朝,朱衡先后任工部尚书。多次奏减江南织造,裁抑浮费。万历二年(1574)五月二十日,致仕。万历十二年卒,年七十三。有《道南源委录》等。

  明史记载

  朱衡,字士南,万安人。嘉靖十一年进士。历知尤溪、婺源,有治声。迁刑部主事,历郎中。出为福建提学副使,累官山东布政使。三十九年,进右副都御史巡抚其地。奏言:“比辽左告饥,暂弛登、莱商禁,转粟济之。猾商遂窃载他货,往来贩易,并开青州以西路。海岛亡命,阴相构结,禁之便。”从之。召为工部右侍郎。

  四十四年,进南京刑部尚书。其秋,河决沛县飞云桥,东注昭阳湖,运道淤塞百余里。改衡工部尚书兼右副都御史,总理河漕。衡驰至决口,旧渠已成陆。而故都御史盛应期所开新河,自南阳以南东至夏村,又东南至留城,故址尚在。其地高,河决至昭阳湖止,不能复东,可以通运,乃定议开新河,筑堤吕孟湖以防溃决。河道都御史潘季驯以为浚旧渠便,议与衡不合。衡持益坚,引鲇鱼、薛沙诸水入新渠,筑马家桥堤以遏飞云桥决口,身自督工。劾罢曹濮副使柴涞,重绳吏卒不用命者,浮议遂起。明年,给事中郑钦劾衡虐民幸功,诏遣给事中何起鸣往勘,工垂竣矣。及秋,河决马家桥,议者纷然谓功不可成。起鸣初主衡议,亦变其说,与给事中王元春、御史黄襄交章请罢衡。会新河已成,乃止。河长一百九十四里。漕艘由境山入,通行至南阳。未几,季驯以忧去,诏衡兼理其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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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隆庆元年,加太子少保。山水骤溢,决新河,坏漕艘数百。给事中吴时来言:“新河受东、兖以南费、峄、邹、滕之水。以一堤捍群流,岂能不溃?宜分之以杀其势。”衡乃开支河四,泄其水入赤山湖。明年秋,召还部。又明年,衡上疏曰:“先臣宋礼浚治旧渠,测量水平,计济宁平地与徐州境山巅相准,北高南下,悬流三十丈。故鲁桥闸以南稍启立涸,舟行半月始达。东、兖之民增闸挑浅,苦力役者百六十年。属者改凿新渠,远避黄流,舍卑就高,地形平衍,诸闸不烦起闭,舟行日可百余里,夫役漫无事事。近河道都御史翁大立奏请裁革,宜可听。”于是汰闸官五,夫役六千余,以其僦直为修渠费。四年秋,河决睢宁,起季驯总理。明年冬,阅视河道给事中雒遵劾罢季驯,言廷臣可使,无出衡右者。六年正月,诏兼左副都御史,经理河道。

  穆宗崩,大学士高拱以山陵工请召衡。会邳州工亦竣,衡遂还朝。衡先后在部,禁止工作,裁抑浮费,所节省甚众。穆宗时,内府监局加征工料,滥用不訾,衡随时执奏。未几,诏南京织造太监李佑趋办袍缎千八百余匹,衡因言官孙枝、姚继可、严用和、骆问礼先后谏,再疏请,从之。帝切责太监崔敏,传令南京加造缎十余万匹。衡议停新造,但责岁额,得减新造三之二。命造鰲山灯,计费三万余两,又命建光泰殿、瑞祥阁于长信门,衡皆奏止之。及神宗即位,首命停织造,而内臣不即奉诏,且请增织染所颜料。衡奏争,皆得请。皇太后传谕发帑金修涿州碧霞元君庙。衡复争,报闻。

  衡性强直,遇事不挠,不为张居正所喜。万历二年,给事中林景旸劾衡刚忄复。衡再疏乞休。诏加太子太保,驰驿归。其年夏,大雨坏昭陵迍恩殿,追论督工罪,夺宫保。卒年七十三。子维京,自有传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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